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的通知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色旅游工作协调(领导)机构办公室:
 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红色旅游导游员培训的指示精神,提升红色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,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,根据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年度工作计划,拟于今年上半年举办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  一、组赛形式


  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由全国红办主办,中国网络电视台承办,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风景区协办。采取网络报名、预选、复赛、决赛四个阶段进行。
  (一)网络报名。以省级红办为单位,在规定时间内推荐10名参赛选手上报至指定邮箱cntvhsly@gmail.com,逾期不报视作弃权。
  (二)预选。根据参赛选手报名情况,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预选,选拔出40名选手参加复赛。
  (三)复赛。复赛阶段设置参赛选手网络展示和网络投票环节,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网络投票情况,选拔出8—10名参赛选手参加决赛。
  (四)决赛。决赛在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风景区进行。通过多轮淘汰赛后,产生一名冠军得主。
  报名事项及赛事规则可登陆中国网络电视台(www.cntv.cn)“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”专区查询,报名表可于网上下载。


  

  二、参赛条件


  (一)参赛选手须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》并具有一年以上红色旅游导游工作经验。
  (二)身体健康、性格开朗、举止得体、形象气质佳。
  (三)熟悉红色旅游业务和相关知识,了解红色旅游景区所在地的人文、地理、民俗风情。
  (四)热爱本职,精通业务,具有较强的观察、记忆和组织协调能力,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、解决问题、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。
  (五)工作期间表现良好,游客评价优良。严格履行导游员执业规范,无不良投诉。


  

  三、时间安排


  1、报名。2011年2月20日—3月31日完成报名工作。
  2、预选。2011年4月1日—4月20日完成预选工作。
  3、复赛。2011年4月21日—5月20日完成复赛工作
  4、决赛。2011年6月份进行决赛。具体时间和方案根据气候和自然条件另行通知。


          

  四、奖项设置


  (一)进入复赛的选手,将获得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三等奖。
  (二)进入决赛的选手,将获得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二等奖,并在当年的导游等级考核中,可享受一次总分加10分的奖励。
  (三)决赛第一名获得者,将获得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一等奖,并在当年的导游等级考核中,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(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)。


 

  五、有关要求


      (一)请各地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参赛选手的推荐工作。
  (二)推荐上报参赛选手,要将其选手报名表、导游证、参赛选手照片(其中非艺术肖像照2张,全身工作照和生活照3张)、视频资料及对红色旅游导游认识、感想的文章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指定邮箱cntvhsly@gmail.com。各省级红办将报名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全国红办(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,邮编:100740)。对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参赛资格,通报批评。
  (三)各地要以此为契机,加大对红色旅游导游讲解队伍的培训力度,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。


  

  附件一: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
  附件二:第三届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电视网络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


  联系人:全国红办 李璞 电话:010 65201627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网络电视台 李涓 电话:010 88046939 88046762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六日